2016年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我院部分招生计划实行单独招生。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优秀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单独招生代码:13033, 位于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
第三条 学校系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院校,学制三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以现代制造和智能控制大类专业为主,涵盖先进制造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汽车运用技术、现代制造服务。办学特色鲜明、优势明显。我院位于长沙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立足湖南,面向全国,培养适应企事业单位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招生组、纪检组、宣传组、保卫组等五个工作组。
第六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
第三章 招生与报考
第七条 招生对象: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6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八条 报考网站: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址http://www.hneao.cn/ks。
第九条 每个考生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人数
第十条今年学院单招计划为1350人,招生专业20个。A类为应届高中毕业考生;B类为往届高中毕业考生、社会考生、中职对口升学高考考生;C类为与学院签订中高职衔接培养协议的慈利职业中专学校合作班考生。
专业名称 |
计划 |
层次 |
学制 |
招生科类 |
考生类别 |
学费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60 |
大专 |
三年 |
文科 |
A类 B类 |
5060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150 |
大专 |
三年 |
5060 |
||
数控技术 |
60 |
大专 |
三年 |
5060 |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60 |
大专 |
三年 |
5060 |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50 |
大专 |
三年 |
4600 |
||
电梯工程技术 (校企合作) |
60 |
大专 |
三年 |
4600 |
||
应用电子技术 |
60 |
大专 |
三年 |
506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校企合作) |
60 |
大专 |
三年 |
5060 |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100 |
大专 |
三年 |
460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60 |
大专 |
三年 |
4600 |
||
汽车电子技术 |
50 |
大专 |
三年 |
4600 |
||
会计 |
100 |
大专 |
三年 |
3500 |
||
市场营销 |
50 |
大专 |
三年 |
3500 |
||
电子商务 |
50 |
大专 |
三年 |
3500 |
||
酒店管理 |
30 |
大专 |
三年 |
4200 |
||
商务英语 |
30 |
大专 |
三年 |
3200 |
||
软件技术 |
50 |
大专 |
三年 |
4600 |
||
数字媒体服务应用技术 |
50 |
大专 |
三年 |
4600 |
||
计算机信息管理 (校企合作) |
150 |
大专 |
三年 |
46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70 |
大专 |
三年 |
职高对口 |
C类 |
5060 |
备注:①所有专业收费按《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文件收费标准,具体各专业新生收费按2016年最新收费文件执行。
②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参考情况,再按相同比例划分确定A、B、C类招生计划。各专业录取分A、B、C类分开录取。
③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为校企合作特色班,小班教学,全真企业模拟,入校即签订就业协议,大三带薪实习。除学费外经物价局核准审批加收:校企合作职业资格培训费及技能拓展培训费。
第五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在其官方网站报名并填报志愿。具体招生专业介绍见我院招生信息网。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4月5日。
第十二条 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1.考核方式: 我院单招招生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采用笔试,考试分为文化测试(A类考生可免考)和职业技(潜)能测试。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
A类考生,可以直接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潜能测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先折算为百分制后占总成绩60%,职业潜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
B、C类考生,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文化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文化测试成绩先折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 考试、测试时间:
考试、测试时间 |
科目 |
地点 |
|
4月10日 |
上午9:00—10:00 |
职业技(潜)能测试 |
本校,具体考场见当天公布的考场安排。 |
上午10:30—12:30 |
文化测试 |
||
3、考试地点: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具体考场见当天公布的考场安排。
4、考试说明:
(1) 文化测试依据《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采用笔试,考试课程为语文、数学和英语等三门,满分30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00分、英语80分,时间120分钟。
(2) 职业技(潜)能测试依据《2016年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职业技(潜)能考试大纲》,采用笔试,满分100分,时间60分钟。
(3)评卷:学院组织教师、专家参照《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5. 免试政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奖者、参加湖南省教育厅或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全省职业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可免试录取,免试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录机构分离、学院纪检监室全程监督)
1、录取办法: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填报志愿顺次和职业技(潜)能、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录取。录取时,按照 A类、B类、C类分开录取,录取人数依据总报名参考人数按照相同比例安排计划。
学院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
2、专业调剂: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的其他专业服从志愿考生中选择。
3.对下述条件之一者,学院将不予录取:
①虚假填报报名信息的考生。
②考试现场有舞弊、代考行为的考生。
③不服从考点安排,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
④未按规定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
⑤考试成绩单科为零分的考生。
第十四条 录取程序
1.学院招生组(招生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将预录考生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根据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2.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根据湖南省单独招生的有关规定,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本年度的湖南省普通高考、高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参加本科院校的自主考试录取;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其他形式的招生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所有专业收费按《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文件规定标准,具体各专业新生收费按2016年最新收费文件执行,详情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七章 招生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 咨询或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
2.邮政编码:410151
3.联系部门:招生工作办公室(咨询处设学院办公楼220)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生效,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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