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录取确认手续的通知
凡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请于2011年4月25日~27日(下周星期一至星期三)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来我院办理录取确认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经2011年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再参加2011年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考生必须在非常清楚该政策的前提下来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二、考生来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时须到财务处预交学费5000元,预交学费开学后冲抵学费等相关费用。建议考生不要带现金,采用刷卡方式办理。交费完毕凭收费收据到招生办打印录取通知书。
三、如高中学校集体办理或考生本人委托他人来校办理的,需携带考生本人委托书(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4月27日(下周星期三)下午5点前无法联系上的考生和未按时交费的考生视同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已经预交学费并领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如想放弃入学资格请于2011年5月6日下午5点前凭书面报告(需家长签字同意)、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到我院招生办办理退档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六、为防止考生和家长上当受骗,在此再次声明:我院在校外没有设置任何招生点,也没有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在外招生。我院的单独招生除了考试时交的80元报名考试费和本次预交学费5000元外没有其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201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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