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全国职业教育会议以及《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1〕50号),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已参加2011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和已参加2011年湖南省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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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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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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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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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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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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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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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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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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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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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生态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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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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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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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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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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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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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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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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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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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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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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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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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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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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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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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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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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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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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宠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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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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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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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术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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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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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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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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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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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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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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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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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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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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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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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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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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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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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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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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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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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计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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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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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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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技术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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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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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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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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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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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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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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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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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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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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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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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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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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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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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文、理、职高对口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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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
10
|
文、理、职高对口
|
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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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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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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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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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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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电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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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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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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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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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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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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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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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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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语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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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采编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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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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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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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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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涉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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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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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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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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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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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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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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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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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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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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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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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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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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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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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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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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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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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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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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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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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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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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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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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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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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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涉外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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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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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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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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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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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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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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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招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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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各专业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若有变化,则按新标准执行。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通过网上预报名后,本人必须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名信息确认、证明材料原件审查、缴纳报名费等相关手续,否则报名无效。具体程序如下:
1.准备工作:阅读招生简章及须知,准备报考所需材料、相片;
2.网上报名:考生于3月10日—4月10日登陆我院招生网站http://zsjyc.hnebp.edu.cn/html/dzbm.html注册用户,获取报考序号,登录系统进行报名,网上填报资料。考生须填写正确的个人信息,包括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
3.现场报名:4月15日前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高考报名考生号、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直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名(体院馆205、206室)。
4.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4月10日—4月15日登陆我院的报名网站核对报考确认信息并打印下载准考证。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直接打印。
5.现场确认(4月15日):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我院招生就业处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盖章,缴交报名费100元、查看考场信息。
五、招生录取程序
1.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采用网上填报方式,与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可填报五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时对专业志愿进行签字确认。
2.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确定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考试的考生名单。
3.考试安排: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考试科目及内容:采取文化基础+综合测试的模式。
①文化基础: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文、理、职高对口考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②综合测试:满分150分。
综合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各专业的测试方式和内容详见我院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zsjyc.hnebp.edu.cn/;我院将在3月底公布。
③考试时间:4月16日
上午:文化基础考试 9:00-11:30
下午:综合测试 14:30-16:00
④考试地点: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
衡阳市蒸湘区船山西路20号
4.录取
①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我院将结合考生文化基础与综合测试的成绩,按志愿及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经批准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1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③剩余计划的安置
如单独招生计划不能完成,则调整至湖南省内的普招计划参与高职专科投档。
六、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来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凡被我院单招录取新生不得办理转学及在单招专业外转换专业。
2.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七、组织保证
1.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领导负责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2.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4.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 实施“阳光工程”。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4-8591999、8591244、8594111(传真)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907345259)
资老师(联系电话:15874748766)
地 址:湖南衡阳市石鼓区望城路165号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 编:421005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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