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一、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69号),制定本简章。
二、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已参加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和已参加2014年湖南省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教学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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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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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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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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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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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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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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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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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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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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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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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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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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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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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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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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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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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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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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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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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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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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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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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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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生态旅游(生态旅游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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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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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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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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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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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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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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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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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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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工程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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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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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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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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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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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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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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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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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宠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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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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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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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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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术及应用(食品营养与安全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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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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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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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与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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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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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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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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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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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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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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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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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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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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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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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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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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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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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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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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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技术(花艺环境设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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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理、职高对口
|
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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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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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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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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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设计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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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计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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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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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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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技术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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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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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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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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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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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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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设计与制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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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理、职高对口
|
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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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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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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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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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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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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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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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文、理、职高对口
|
5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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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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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文、理、职高对口
|
5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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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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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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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5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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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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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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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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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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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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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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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5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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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涉外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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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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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职高对口
|
5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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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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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文、理、职高对口
|
5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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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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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文、理、职高对口
|
5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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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招
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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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各专业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2013年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若有变化,则按新标准执行。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集中报名的方式。通过网上报名后,本人必须到我院招生就业处或单设考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证明材料原件审查、缴纳报名费等相关手续,否则报名无效。具体程序如下:
㈠准备工作:阅读招生简章及须知,准备报考所需材料、相片;
㈡网上报名:考生于3月25日—4月17日登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系统http://www.hneao.cn/ks进行报名,网上填报资料。
㈢现场确认:请考生于4月19日持身份证到我院招生就业处或单设考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缴纳报名费80元、打印准考证、查看考场信息。
五、招生录取程序
㈠填报专业志愿:考生登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单招报名网填报专业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时对专业志愿进行签字确认。
㈡资格审查:学院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确定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考试的考生名单。
㈢考试安排: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考试科目及内容:采取文化基础+综合测试的模式。
1.文化基础: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文、理、职高对口考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2.综合测试:满分150分。
综合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各专业的测试方式和内容详见我院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zsjyc.hnebp.edu.cn/;我院将在3月底公布。
3.考试时间:4月20日
上午:文化基础考试 语文9:00—10:30
数学10:40—12:10
下午:综合测试 14:00-16:00
4.考试地点: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衡阳市石鼓区望城路165号)。
㈣录取
1.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我院将结合考生文化基础与综合测试的成绩,按志愿及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经批准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4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3.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以及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免试录取。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带齐获奖证书原件、学校证明、身份证于4月12日前来我院招生处登记。
4.剩余计划的安置:我院各专业之间计划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录取,如单独招生计划不能完成,则调整至湖南省内的普招计划参与高职专科投档。
六、新生注册和复查
㈠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来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凡被我院单招录取新生不得办理转学及在单招专业外转换专业。
㈡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七、组织保证
㈠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领导负责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㈡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㈢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㈣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 实施“阳光工程”。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4-8591999、8591244、8594111(传真)
联系人:资老师(联系电话:15874748766)
王老师(联系电话:13907345259)
地 址:湖南衡阳市石鼓区望城路165号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 编:4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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