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单招资讯,从湖南单招网开始!!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单招咨讯

2016年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政策介绍

 一、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1、报名条件:参加湖南省2016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2、报名网站: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
3、报名时间:3月21日~4月5日
4、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16日
5、考试时间:4月17日
6、考试费用:80元/人
二、考试科目及办法
考试工作在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点设学院内,考试科目由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考试两部分组成。
1、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其文化考试成绩以该生高中在校期间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
2、其他考生(含往届高中毕业生、对口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文化基础知识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300分(往届高中毕业生、对口考生采用分类别考试)。
3、综合素质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动手能力等。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考试,综合素质考试为面试,满分150分。综合素质考试大纲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的总和,分类别、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类别考生按比例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一周后,上报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湖南省2016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湖南省2016年高考。
四、学院2016年开设单招专业(2016年单独招生计划980人)
招生对象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
计划
招生科类
学费
(元/年)
普通类
(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职高对口考生)
环境规划与管理
3
60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3500
给排水工程技术
3
60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4600
环境工程技术
3
50
理工类、职高对口
4600
食品营养与检测
3
50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4600
环境评价与
咨询服务
3
50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4600
药品生物技术
3
50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4600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50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4600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3
40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7500
工程测量技术
3
50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4600
园林工程技术
3
50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7500
环境艺术设计
3
50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7500
电子商务
3
40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3500
工程造价
3
60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4600
酒店管理
3
40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4600
物流管理
3
40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3500
商务英语
3
50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3200
文秘
3
40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3200
环境信息技术
3
50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46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50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46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50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4600
以上收费标准为2015年物价局核定标准,具体2016年专业收费标准见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五、考生被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专升本政策
1、参加“3+2专升本考试”。经3年专科学习,优秀毕业生可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升本考试”,通过后,进入相应本科院校继续就读2年,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2、参加“自考专升本”。学院与本科院校合作开办了自考本科班,凡被录取的新生,报到后即可报名参加。学院统一组织教学,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修完全部课程(约13门课,学习2年),取得本科学历。通过学位英语考试者可取得学士学位。
奖助学金政策
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分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和丙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业(个人)捐赠奖(助)学金等,年奖助金额达600多万元,奖助面达30%以上。
奖励标准:根据学院相应的评定办法评定,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4000、3000、2000元三档;优秀学生还可以获得学院奖学金甲等奖每人每年3000元,乙等奖每人每年1500元,丙等奖每人每年800元。此外,我院各系与企业合作,设立了多项企业奖学金,企业(个人)捐赠奖(助)学金最高奖达4000元每年。 

2、学院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于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学校核实情况建立贫困生档案,通过奖、勤、助、贷、补、减、免等资助体系予以资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的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厅(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在校内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解困助学途径。

发表评论 共有 条评论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